也許我應當自我介紹一下。有如以前的差不多先生,故事的開端總要描述一下主角的兩三事。
我的故事是一個奮鬥和迷失的故事。我們這一代,被冠以八十後、九十後、港女、港男…一大堆奇怪的稱號,也許不只我們這一代,財爺預算案被狠批母親帶著兒子上街遊行,我很迷惑,這是一個甚麼的世代,上至高堂,下至幼室,到底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做緊乜。我們,不只是年輕人,指的是整個社會,都很迷失。到底我們想要的是甚麼?我們,不只是迷失在彈子房,不只是迷失在公仔箱,我們是活在一遍矇矓中,漫無目的。你為甚麼遊行?你爭取的民主,是甚麼東西?你這他媽的不要整天說你要一千萬,你需要告訴我如何搵一千萬俾你。你明白嗎?周杰倫說,我很忙。沒有時間聽你們這群沒有智商的整天在嚷要奶。你個人幾大,湊住個仔駛唔駛我話你聽遊行可能有衝突發生?明知有架打,仲帶埋個仔去睇,你仲唔係犯賤!
我們活著,呼,吸,彷彿生存的意義,就僅於此。可是看了香港電台我又問,當你生活的指標已退化到有如原始人般只依傍著三餐一宿、有瓦遮頭之後,你有甚麼理想、有甚麼資格談aspiration? When your life is reduced to as what people will have in their primitive lives, what do you want anymore, other than food and shelter? 我跟他們談迷失,他們跟我講六千蚊是如何解決燃眉。就係咁解。
大概,我喜用大概這個詞源於中學。所謂的「懂性」後,我慢慢明白到,原來這個天地,沒有黑與白,只有不同層次的混沌。於是,我再也沒有說永遠,更沒有說從此。中庸之道,教會我腳踏實地,妥協地跟著社會的規矩走。我努力讀書,因為讀書是捷徑。我要爬上這個social ladder, 跟著這個doctrine 走,實食無癡牙。
當然,無人強逼過我被所謂的social norms強姦。與其說強姦,不如說反正做了之後百利而得一害,我願意放下我的理想,去追隨社會、父母、最為過份的是我自己加於自身的責任。以最市儈的角度來說,我的objective 很簡單。我要錢,我要靠讀書、讀商科、入IBank 去賺錢。我大概可以創業啊、可以做時裝界marketer 啊、可以讀 science啊等等等等。
可是,我還是選擇了讀商科。一條最快又relatively 穩陣的路。我在選efficient set 啊,難道我又錯了嗎?
我來了美國後,感到很困惑。突然之間,有人告訴我,原來 ibank 不是賺錢的唯一出路。突然之間,我應該拋下所謂的家庭責任,去追隨我的夢想, because my family should not get in my way of pursuing "a dream" !
好像被人敲了一下腦瓜一樣,我突然有tendency 去開竅。
可是這個轉變又唔係話轉就轉。 Perceiving is one thing, internalizing is another. 你告訴我,我要追隨夢想,我心裡想,你都低能,你唔去深水埗到睇下D細路有幾慘,你同佢地講,"那細路你講好書不過要讀自己鍾意架,那賺唔到錢無所謂!",睇下有無人睬你!
我的例子當然無咁extreme. 我想講,我在想,父母養育我多年,他們沒期望我出人頭地,我亦希望幹得不錯,起碼說能夠改善他們的生活。
無人強姦我,我自願除衫,你吹啊。
所以你說,我這個人嘛,不只有深層次矛盾,簡直是由內到外再轉回由外到內都是予盾。我本來就很予盾。
大概可以說,我不寫多點大話,很難console myself to a psychological settlement...情堪何處!
十七歲那年,我突然之間聽說要入大學,然後終於終於,去了外國讀一年書,一路走來好像沒甚麼,回到看看,感覺像看電影,一將功成萬骨枯!千舟已過萬重山!一步驚心!一吊膽!我一直都很小心,我心底還是很怕的,像王安憶筆下的女主角,我怕有天醒來,原來是南軻一夢,揉醉了那天康橋底的醉生夢死,原來甚麼都不是。他朝君體也相同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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